昨天下午,义乌法院知识产权庭进行了一场特别的庭审:法庭上,审判长和书记员端坐,每人前面都有一台电脑和耳麦,原告代理人对面的被告席位置却空空如也,只是法庭上方多了两个大屏幕,被告代理人就通过这个“视频出庭”。
这是义乌法院首次网上开庭,审理的是一起跨省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它意味着,今后不管原告被告身在何处,都能借助互联网实现“足不出户”打官司。
庭审现场,被告代理人通过大屏幕参加辩论、质证。
案子
原告表示
被告淘宝店的商品侵权了
先来说说这起案子。原告开了义乌一家品牌策划公司,是某日化用品商标的权利人。今年6月,他们发现一家叫“某某某海外小铺”的淘宝店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的产品。
为了进一步确认,原告当了一回消费者,向这家淘宝店购买了几款疑有侵权商标的产品,并对证据进行了固定。
随后,原告向义乌法院提交了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
被告沈某是涉嫌侵权淘宝店的经营者,居住在上海。
法院考虑到该案为涉电子商务的商标侵权纠纷,而且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选择通过网上法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