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在警方例行DNA检测时,却牵出另一起被掩盖了17年的拐卖儿童案。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钟某某、张某英构成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5年不等。
2001年3月31日19时许,在福田区某市场做小本生意的林某夫妇,带着两个女儿和一对不满5岁的双胞胎儿子小达(化名)、小迪(化名)去逛超市。走出家门不久,大家看到小达的脚上居然套着妈妈的鞋子,不禁哄笑起来。因为担心他不好走路,就让小达自己回家找奶奶换鞋,不用再跟过来。
之后,林某等人在超市逛了1个多小时,回家后被奶奶告知,小达在换好鞋后又独自出门去找他们,到现在还没回来。从超市到家的距离并不远,但林某发动亲戚朋友来回找了好几遍,都没有找到小达。
据停车场的保安说,他曾看到有个40多岁的男子抱着小达,当时小达一直在哭,保安见状便上前询问。那名男子称自己和小孩的父母是老乡,还能说出小孩家的情况,保安听后也就未再阻拦。
这名男子是谁?林某从自己的熟人中逐一排查未果,认为小达肯定是被人贩子抱走了,于是赶紧报警,从此踏上了漫长的寻子之路。
2018年3月,广东省某市看守所内,22岁的景仔(化名)因盗窃被依法羁押。经警方DNA检测结果证实,景仔与其户籍上登记的父母并无血缘关系,而与林某夫妇的血样符合亲生关系,即景仔就是林某17年前走失的孩子小达。
当林某一家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好消息喜极而泣时,深圳警方迅速出击,从景仔的养父母入手深挖线索。2018年9月,当年参与拐卖小达的张某及其妹夫钟某某、妹妹张某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张某供述,当年他就住在案发现场附近。案发当日,就在小达失踪后不久,与其相识的一名叫“阿军”的男子给他带来一个小男孩(即小达),说是别人不要的私生子,送给张某养。张某也未再细问,收下后就交由自己的母亲照顾。10多天后,因母亲年迈且身体不适,张某通知自己的妹夫钟某某,将小达带回老家河源市某镇某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