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薪6万元招募其姑丈、叔叔到仙居分别负责烟机整机包装伪装工作和平时零部件配送、打下手及后勤保障工作。其从事灯饰生意的妹妹李某娥则主动担负起线上线下打款、收款工作。
一切准备妥当后,一旦接到订单,“工厂”就会高效运转起来,李某福将王某华等人加工好的烟机部件和其他渠道购买的零配件,通过物流的方式发到仙居三个生产窝点进行组装,成品烟机组装好后,再通过物流的方式发到中间商夏某等人指定的地点或接头人,一层层转移销售至全国各地及海外。
图为:警方查获现场。仙居公安供图
为逃避打击,李某福洽谈业务采用的都是网络语音或黑卡通话,谈妥后立马删除记录;钱款来往大都采取现金支付;烟机采取来单加工,从不囤货,这次现场被查扣的整机是因收货方遭遇变故,临时要求暂缓发货;并为工作人员配备专用通讯设备,防备走漏风声。
被雇者大多有卷烟机械方面或机械加工从事经历
中间商之一夏某,湖北襄樊人,原先就是做烟机销售工作。其供述,李某福制造出来的烟机每分钟能生产200支香烟,但多位买家反映质量差,不大好用。不过尽管如此,销路还是不差。经他手的烟机分别销售至福建、广西等地,每卖出一套成品烟机,夏某可从中获取数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中介费。
至于烟机最终具体销往何处,夏某说他也不清楚。因为接头时双方都很谨慎,都是通过好几层中介人,且每次都是中途交货,最终的买家不会让他们知道,而夏某和李某福也很默契,从不细问。
此外,警方查证发现,被李某福雇佣的谷某某、陈某某等人都曾在湖北某国营的烟草专用机械厂工作过,有维修和装配烟草专用机械的技能。他们不仅知道如何组装,对烟草专用机械是由国家专营专卖这一点更是清楚不过。之所以明知故犯,因为每装配好一套机器就能得到1万元的报酬,而装配一套机器仅需三五天的功夫。
作为老板的李某福告诫过所有人“这个事是违法的”,要求大家平时不要乱讲,若邻居或房东一旦问起就说机器是生产塑料粒用的。
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李某福等人至少已非法生产销售了20余套烟机整机和部分重要部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但此案牵涉面广,李家等人只是众多环节中的一环,其上下家遍布全国,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中新网台州8月13日电(记者 范宇斌 通讯员 曹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