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20家提供急诊服务的北京市属医院统一实施急诊分级。看急诊不讲“先来后到”,急危重症患者优先,这一打破人们惯性思维的改革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记者7月24日从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获悉,北京市属医院“急诊分级”两个多月运行平稳有序。
“急诊分级”工作有效落地
近年来,我国急诊医学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三级医院急诊量逐年增长。据统计,北京市属医院年急诊量2012年—2013年约200万人次,2014年—2015年约210万人次,2016年—2018年约235万人次。
“在对日益增长的急诊结构分析中,我们发现,急诊科非急症病人的占比较高,普遍达到30%~50%左右。”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潘苏彦指出,大医院急诊科人满为患,“急诊不急”的问题十分突出。以往看急诊不分病情,按“先来后到”的诊疗次序,有可能耽误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针对这一问题,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开始推动市属医院探索“急诊预检分级”,简称“急诊分级”。尤其是今年6月份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聚焦改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大“急诊分级”工作推进力度。
据了解,“急诊预检分诊”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对于急诊患者,按患者病情严重程度来衡量,实行“分级而定”的科学甄别和合理区分,并最终达到有效分流的目的。此举既对接了抢救病情危急者的实际要求,又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了最基本的公平。我国对“急诊分级”也早有探索实践。原国家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急诊科规范化流程》(WS/T390—2012),明确提出“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市属医院急诊预检分诊分级标准(试行)》。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多次督导推进市属医院急诊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四个分级”“三重保障”。潘苏彦介绍说,“四个分级”是将患者分为“濒危、危重、急症和非急症”1-4级分级管理,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优先处理较重病人。“三重保障”则是要求市属医院,要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分诊医务人员、要依据专业仪器采集生命体征、要有专业人员监测候诊区患者病情,通过这三重保障有效实现科学分级、最大程度保证每位患者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