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担心在本地作案被发现,且处罚力度大,便瞄准了同处邙山一脉的荥阳市古墓。2015年12月,经过踩点,孙某将目标放在了王村镇胡固村的“狐偃墓”。随后,他联系了9名同伙,明确分工,有的负责打孔、挖掘,有的负责用炸药进行爆破,有的负责倒土,有的负责望风,有的负责接送人。密谋后,他们购买了电瓶、吹风机、铁锨、镐、炸药、雷管、对讲机等作案工具,在当地一家宾馆入住后,伺机作案。
2016年1月26日晚,孙某等10人携带洛阳铲、炸药等盗墓工具,窜至“狐偃墓”,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分工,采用打孔、挖掘、炸药爆破的方法盗墓。他们找好打洞方位,在用炸药打眼时,响声很大,怕被人发现,没有继续挖掘。为掩盖现场,他们把洞口用木板盖住后再用草遮住,把炸出来的土倒在附近沟里,盗墓现场掩盖后便撤离。
出于“自身安全”,孙某等人商定,由当地同伙王某负责在第二天打探消息,如果没被人发现,晚上继续盗掘,如果被人发现,就各自离开。
1月27日,王某打探后告知孙某,26日晚有不少村民听到爆炸声,怀疑有人盗“狐偃墓”,已经报警。孙某等人闻讯后,迅速离开荥阳。
荥阳市公安局接到村民报警后,当即向文物管理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双方人员赶到“狐偃墓”经实地勘验,发现了干草和木板掩盖下的新盗洞。幸运的是,盗掘行为未对“狐偃墓”造成破坏。
公安机关经侦查,很快锁定了孙某等人。2016年2月22日早上,孙某在孟津县家中被抓获归案;同年3月5日,逃到新疆的王某被押解归案;其他人员也先后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