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5月1日起多措并举降低抗癌药价

2018-04-29 12:53:59 深圳资讯网 NEWSSZ.com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2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此外,将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切实降低百姓抗癌药品费用负担。

近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呈现“双升”态势,癌症患者用药可选择性不高、费用负担偏重使保障群众健康面临挑战。

“为形成协同机制、放大惠民效果,多部门研究确定了集中采购、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等综合后续措施,让临床终端的癌症患者切实减轻费用负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负责人于竞进说。

曾益新表示,将从四个方面发力建立控制抗癌药费负担的长效机制:一是鼓励研发创新,建立对于国产抗癌药品研发的持续稳定支持机制;二是加快癌症防治药品的审批上市,提高审评能力,科学简化审批手续;三是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坚持临床价值导向,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据新华社

国内生产销售抗癌药品

可享增值税新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8日联合对外宣布,将从5月1日起对抗癌药品实施增值税新政策,旨在鼓励抗癌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

根据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同时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与此同时,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通知还明确,抗癌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抗癌制剂及原料药。其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此次同时发布了第一批抗癌药品清单。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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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编辑:深圳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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