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1年级至高中3年级全面实施
记者30日从教育部了解到,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将成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自小学1年级至高中3年级全面实施。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的课时安排上,指导纲要明确,小学1至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指导纲要提出,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