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法总则草案中的“民生情怀”

2017-03-13 09:32:30 深圳资讯网 NEWSSZ.com

失能老人出现“老无所依”谁来管?父亲去世,“遗腹子”继承不到遗产怎么办?村委会想办光伏发电合作社,法人身份咋解决……随着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些曾在现实中遭遇的难解“疙瘩”,有望解决。

“老无所依”有望破解

检察官不必成“老娘舅”

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60岁以上人口超过2.3亿,并呈现出未富先老、抚养比例较高、空巢化、失能比例较高等特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法庭庭长黄志丽在审理涉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中发现,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失独、失能、失智老人数量随之增加,有的老人无人赡养,晚年生活非常窘迫。

“将来就好了,民法总则草案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纳入监护范围。”黄志丽说,这意味着“老无所依”的老人可以享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助而安度晚年。

“过去总感觉法律不够用,有时只能自己去当‘老娘舅’做调解。”杭州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陈莺曾遇到过多起尴尬的案例:老人被骗光财产后“老无所依”;孩子母亲去世,父亲疏于照顾,外公外婆无法主张对其的监护权;有位当事人认为“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想到诉讼时效过期,钱要不回来……

陈莺发现,这次编纂民法典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过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比如为弘扬社会正气,增加了鼓励见义勇为的规定,在马路上见到老年人跌倒,不会再因为“扶不扶”而纠结。“总之,民法总则草案提升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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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编辑:深圳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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