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规​限制个人账户数量同一家银行只能开设一个I类户

2016-12-01 21:52:01 深圳资讯网 NEWSSZ.com

严惩违规行为 账户开立使用受限

记者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了解到,个人直接从事或者组织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3年内不能新开银行和支付账户,5年内不能使用支付账户,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非柜面渠道。同时,个人征信将受影响,申办信用卡、银行贷款等也将受到限制。

2017年1月1日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该账户将无法使用。同时,该账户所有人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被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将被暂停所有业务。3日内,账户所有人应向银行和支付机构申请重新核实身份,以恢复非涉案账户业务。

同行取现免收异地手续费

2017年1月1日前,同一家银行本行内异地办理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将实现免费,个人异地使用银行账户的成本将有所降低。跨行交易的相关费用不予免除。

清理冗余账户

开户(激活)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柜面签约或者主动发起资金交易的账户,银行账户将被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将被暂停所有业务。账户所有人申请重新核实身份后,可恢复业务。

本报记者 张惠 宁俐

一家银行多张卡 还能正常使用吗?

根据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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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张惠 宁俐 编辑:深圳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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